車輛取用聲明
V250219
- 本聲明書為使用者使用客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客樂科技」)所設立之 CARLET 平臺服務(以下稱「本服務」)約定內容。
- 使用者確認或勾選本聲明並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均瞭解並同意本聲明及內容。
- 使用者應與客樂科技 CARLET 平臺指定之人(以下稱「車管家」)進行身分資訊核對,確認識別證並提供驗證碼,如因未經確認,導致使用者誤將車輛交付與其他第三人,因而所生之糾紛或損害,均與客樂科技無關,客樂科技不負賠償責任;若於交付車輛時,由車輛所有人以外之人提供驗證碼予車管家,客樂科技將視為車輛所有人已授權由該第三人代為交付車輛。
- 使用者需事先確認本次服務之車輛應符合下列三個必要條件:
- 車輛無論有無改裝,均應符合我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其相關法規、行政命令、行政函釋等主管機關規範而得合法行駛上路;
- 車輛應符合可安全駕駛之狀態(無不能發動、輪胎漏氣等情形)若有改裝者,須符合相關法規而得合法行駛;
- 有車輛保險(須包含車輛強制險、車體損失險、第三人責任險)。
- 一旦使用者與車管家完成身分核對、提供驗證碼,並將車輛交付予車管家後,本服務之訂單即不得取消。
- 使用者交付車輛時,應自行取走車內之金錢、有價證券、珠寶及其他貴重物品。客樂科技及車管家保證不碰觸乘客除了駕駛必須接觸之外的任何物品。如發生物品丟失情況,請即時提出,車管家會即時告知回報客樂科技並報警,雙方並應須配合員警進行調查。服務結束後,使用者應立即確認本次服務過程中沒有發生物品丟失情況。
- 車管家至指定地點取車時,如發現使用者未確認車況可供安全行駛,而致車輛處於無法行駛或不能安全駕駛之狀態(包含但不限於車輛沒油、拋錨、無法啟動、輪胎沒氣、沒有煞車、胎紋、後照鏡毀損、車燈無法正常使用、車內儀表板有紅色指示燈及車輛有法令禁止行駛之情狀等),客樂科技有權終止該次服務並收取該次出勤服務之全額服務費;如使用者該次服務含有預訂之零件及商品,客樂科技並得收取該預訂之全部費用,待使用者排除車輛無法行駛或不能安全駕駛狀態後,可另行與客樂科技預約服務時間,提供該預訂之商品及零件,惟因該可歸責於使用者未詳實確認導致應另行預約之費用,應由使用者負擔。
- 車管家於服務過程中,遇有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者,如該次服務內容未包含預訂商品,客樂科技將終止該次服務並通知使用者以取消該次費用;如該次服務含使用者已預訂之零件或商品,客樂科技將與使用者接洽變更服務時間,惟該已預訂之零件、商品及服務費用,不得取消。
- 車管家服務過程中,如因使用者自行將車輛改裝(如排氣管、車體、車燈等改裝行為)或車輛本身有任何因不符法令規定而遭執法單位攔停開立罰緩者,均應由使用者自行負擔罰鍰,與客樂科技無涉,客樂科技並得因此向使用者收取攔停之等候遲延費新台幣 500 至 1000 元。
- 如使用者交付之車輛為附條件買賣車輛、流當車、權利車、贓車、AB車等具有所有權疑慮、違法爭議或遭第三人強制執行之車輛,而於客樂科技之車管家服務過程中遭真正權利人、任意第三人或相關執法單位將車輛強行拖走時,客樂科技及車管家均不負任何保管或賠償責任。
- 選用維修服務之使用者,如經車管家告知汽車維修業者檢測後評估之維修費用報價,而選擇車輛復原不修繕,客樂科技仍得向使用者收取該次維修服務之檢測費。惟如使用者於該檢測評估次服務後一個月內再行預約維修服務,前次收取之檢測費得折抵維修費用。
- 如使用者之維修服務後須透過試車確保維修完成時,該試車而增加之里程數不納入客樂科技之車管家之行駛範圍。
- 如使用者之車輛於服務過程中或於服務完成後返程交還車輛予使用者過程中有突然新增之車輛警示燈,因該新增之車輛警示燈並非使用者原先預訂之服務,故非客樂科技當次服務之負責範圍。但客樂科技仍會告知使用者該新增之警示燈狀況,並於徵得使用者同意後協助處理,如有因而增加之服務費用將另行收取。
- 客樂科技及車管家完成服務後,如使用者無法於現場受領交車,得將 CARLET 平台提供驗證碼交付給指定人員(如:大樓管理員、親友或其指定之任意第三人),車管家於服務完成後將車輛交付予使用者指定並交付驗證碼之人即應視為完成訂單及驗收。
- 若於約定之車輛交付時間與地點,逾二十分鐘而無法聯絡到使用者或使用者指定之車輛受領人時,客樂科技得將車輛停到距離約定交車地點最近之停車場(停車費用應由使用人自行負擔),此後客樂科技即不負車輛保管責任。後續客樂科技會將車輛鑰匙交付客樂科技客服中心,使用者應另行與客樂科技客服聯繫領取車輛鑰匙。
- 取、還車時,如車輛停放逾應負擔停車費用之停車場,費用應由使用人自行負擔。
- 如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未經車輛所有人同意,且經客樂科技完成訂單並將車輛歸還使用者或使用者指定之車輛受領人,事後縱車輛所有權人發現車輛使用本服務未獲其同意,應由該交付 CARLET 平台驗證碼及車輛鑰匙之使用者負全部責任,而與客樂科技及車管家無關。
- 如使用者選用維修服務,於汽車維修業者場所維修過程中(含多天過夜),如有車損或遺失車輛情形,應由汽車維修業者負車輛保管責任,與客樂科技及車管家無關。但客樂科技可協助提供汽車維修業者之聯繫方式,供使用者與其協商後續處理。
- 客樂科技完成本服務後,就本服務成果享有最終解釋權。對於使用者之主觀認知差異(諸如烤漆色差、髒污、氣味、異音等),且與本服務預訂之通常價值及效用無關之服務成果不負擔保責任。
- 如有發生下列情事,客樂科技及車管家不負賠償責任:駕駛過程中因車輛本身因素所致之自燃、方向盤及刹車失靈、爆胎、機件老化、氣壓避震損壞、滑牙、涉水、或因意外導致外界掉落異物對車輛損傷、輪胎紮釘、壓石子及底盤刮傷等,非人員操作造成的車輛故障及交通事故。
- 客樂科技及車管家,因履行本服務過程中之正常上下車、行駛下所致之車輛內裝染色、刮傷、皮椅皺褶等通常情況,非屬可歸責於客樂科技或車管家之事由所致,故客樂科技及車管家對此均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 使用者選擇之服務品項施作,如有與該施作項目無直接因果關係所致之額外損害,客樂科技及車管家均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 車管家為使用者同意之車輛駕駛員,如使用者並非車輛所有權人,應擔保已獲所有權人同意使用本服務。車管家於服務期間,如遇意外交通事故發生,而客樂科技之車管家負有肇責時,使用者同意(或應擔保已獲車輛所有權人同意)以其車輛之保險(含車輛強制險、車體損失險、第三人責任險)先行理賠,客樂科技將協助處理使用者車輛之修繕,並以客樂科技投保之代駕責任險理賠使用者之車損;倘該交通事故非因客樂科技之車管家所肇責,由使用者直接向相應責任方進行追償,客樂科技及客樂科技之車管家均不負賠償責任。
- 使用未經由 CARLET 平臺進行預約,私下(非透過 CARLET 官方)預約提供服務者,所生之權利義務概與客樂科技無關。
- 客樂科技及車管家如就本服務對使用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時,其賠償金額以客樂科技投保之代價責任險理賠範圍為上限。
- 除本聲明書所載責任外,客樂科技不就本服務過程中產生其餘爭議及損失負擔賠償責任。